由于見不得司機一再在北京市某路口左轉被罰,汪先生連著兩天在“不顯眼”的禁左標志牌旁掛著克己禁左標志牌提示司機。當地交管部門這才安裝了一塊“顯著”的禁左標志牌。街燈、信號燈、交通標志牌是城市的“眼睛”,有了它們的忠實守望和殷勤提示,人流、車流、物流才能各行其道,城市交通才能堅持疏通無阻。

       陽光執法需求更為明晰的法制符號,交通標志牌不明晰會對部分公民交通標志牌應定期“體檢”的恪守交通規則認識產生攪擾。個別司機由于自己在某處數次違法,痛定思痛之下自設提示牌,避免別人重蹈覆轍,讓

我們看到了人情的溫暖。而這也是對交管部門的提示——此處交通標志牌有“病”,急需“望聞問切”。

城市交通環境透視城市文明程度,城市交通狀況折射城市辦理水平。

交通辦理要做到以人為本,既要有宏大的辦理目標,還要同步跟進人性化、細節化、過程化、具體化的辦理辦法。司機自設的提示牌其實已啟發了這樣一種思路:有關部門能否下力氣對一切交通標志牌進行一次“體檢”,在此基礎上形成健全的“年檢”、“月檢”和“日檢”準則,讓陳舊滯后的交通標志牌及時下崗,使交通標志牌變得“搶眼”?數十萬、上百萬的交通標志牌在維護城市疏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,事關民生利益和出行安全。期望交通標志牌“體檢”準則提前樹立,也期望交管部門在處理違法個案時加上一個小程序——對相關交通標志牌進行一次掃描。此事并不雜亂,絕大多數時分,僅僅瞥一眼就能發現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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