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電力鐵塔、鋼管桿、混凝土方桿及臺架式變壓器設定嚴禁攀爬高壓危險標牌。
2、配電站、開閉所、微波站的圍墻設定“高壓危險”、“嚴禁翻越”、大門口務必設定“未經審批同意禁止進入”標示牌。
3、電力變壓器、電纜分支箱及環網柜周圍設定“高壓危險”、“嚴禁碰撞、毀壞”。
4、輸電線路跨躍湖水、水利樞紐、水塘處的塔桿組裝“嚴禁釣魚”標識牌,并拍照(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)留存。
5、輸電線路中涉及省級及以上道路、道路交通兩側的塔桿設定防撞反光標識,其拉線設定防撞反光護套。
6、水電站大壩200米范圍之內設定“嚴禁游水”、“嚴禁航運”標識牌。
7、其他禁止標志、警示標志、宣傳標志依據電力設施所處環境來選取設定,
當中,禁止標志主題內容有:嚴禁放風箏、嚴禁搭建通信線、嚴禁架通信線、禁裝音響喇叭、嚴禁開挖、嚴禁挖掘、
禁倒化學物品、嚴禁亂堆、嚴禁種攀附植物、禁種高桿植物、嚴禁炸魚、禁拴禽畜、嚴禁鋪路、嚴禁高空拋物、嚴禁拆御、嚴禁房屋建筑、嚴禁暴破、嚴禁放荒、禁做牽引、嚴禁工程施工作業等等。
交通標志桿上警告性標示牌主題內容有:有電危險,高壓危險,小心電力電纜,高壓危險、切勿攀爬、切勿觸碰(配電站圍墻外邊)等